Jimmy的动迁实例

动迁组所在地的横幅

     或许真是奶奶在天之灵对我家眷顾,奶奶过世一周后Jimmy家房屋便开始了动迁流程。拆迁的房屋并非Jimmy现居而是家中在我初中时购买的一套二手房,当时魔都的房价还没有现在那样高得吓人,所以只花了16万就买了下来。现在回想,这还真是家中最具有战略意义的一次投资。由于是一间一楼的房子所以还有两个天井此外还有了一大片“自留地”长着花花草草。个人对于这套房子的印象并不深,去过的次数也是寥寥无几因此也谈不上有感情。记得当时为了购买这套房子,我老妈和我老爸还曾经闹过很长时间的矛盾和冷战,因为老妈是比较保守的人对于花如此“巨资”去买房地产有点难以想象。而时至今日,老爸就会以这个例子来揶揄我妈。

     一直以来,那套房子都是以出租的形式来借给房客来赚取租金,在我大学毕业前就有消息说那里会被市政拆迁,所以我和老妈的户口就迁到了那里,其实这房子离我现在居住的地方也不远并且同属于宜川街道的管辖。然而之后,所谓的拆迁也就没了下文。也就在奶奶过世后不久就收到了“动迁动员大会”同志而在的“头七”当日就是动员大会,家里人都说是奶奶冥福保佑我家给了这个机会。

     “最牛钉子户”曾经是全国上下的所瞩目的新闻焦点,而这也让动迁成居民所关注的热点。在上海,动迁政策非常透明按照公式一算能享受那些政策变基本上可以得知自己能拿多少,不同点就是要钱还是要房子的问题。在新中国户口一直困扰很多人的一问题,在动迁过程中户口的问题也起到了很大作用,由于我们家只有两个户口所以只能享受一套动迁优惠房的政策,就在动迁前,我堂哥还提出让我“假结婚”来达到利益的最大化的计划但最终并没有去实施。

     最后一家三口经过短暂的讨论,一致同意采取了房+钱的方案,唯一需要解决的是选择哪里的动迁安置房。既然是安置房当然不会有地段特别好的地方来供选择,不过还好地方依旧是在普陀区,一共有两处选择,就是上图图中的红色的A区和B区。两处都以是在中环以外,父母和我以及家中亲友对两处都进行了考察,最终决定选了A处的一楼一间两室一厅的居室。为什么会选一楼呢,因为家中的老人发现还是一楼比较方便虽然高层有电梯但终究一楼出入便捷,而且我爸这人比较喜欢种花种草而且楼前有一条小河,照他的说法没事他还能钓鱼玩。不过等新房子钥匙到手后,应该略微装修一下后出租。

动迁新居实景图

黑是动迁的房屋所在地 蓝色是即将要被拆除的房子 红色是Jimmy现在居住地

Technorati 标签: ,,

和邪社官方Telegram通知群:https://t.me/hexieshe_cn

和邪社官方Telegram粉丝群:https://t.me/hexieshe_chat

19 条回复 A 作者 M 管理员
  1. 姐姐的奶奶走好…
    要求假结婚……!

  2. J姐那么轻易的就把自己家的位置暴露了啊,小心被人肉了啊~
    话说,上个月刚刚去了次宜川X村呢。。。

  3. 一楼的话出租比较好,但自己居住的话,总觉得不安全。恭喜j姐了~

  4. “假结婚”,真是充满中国特色。
    我们这边为了在政府征地的时候拿多点钱也会特地在地上插些小果树。

  5. jimmy住得离我家挺近的,我家也在动迁。

  6. 动迁,真是个遥远的名词啊,围观一下。
    一楼的,回老家结O什么的那是禁句啊,一不小心就领便当了

  7. 是假嫁还是假娶呢?

  8. = =住3村的路过…人家读书在桃浦中学…

  9. jimmy一下子升值为百万啦
    处男们要加油了
    娶到jimmy就…

  10. jimmy
    也真是的
    要假结婚只要喊下
    和谐社里面就有很多不和谐的会冒出来
    干嘛不服务下大家呢

  11. 鸡米我兴奋了。
    聚到鸡米,噗

  12. 以后没事就可以去JIMMY家串门了……

  13. 鸡米的婚房。。。。不,是爱巢….
    博主 对 kpt 的回复: 2009-05-23 19:59:42
    干脆说鸟巢岂不是更好

  14. 按照剧情发展通常会假戏真做。

  15. -=锁定JIMMY目标范围
    你已经向人生的大淫家迈进了一大步
    J姐有资本找个妹妹“百合”了=。=

  16. 距离我家蛮劲的吗。。。
    宜川。。。
    我家甘泉
    哇哈哈

  17. 多买几套房总是对的….恩….

  18. 没事去骚扰一下

  19. jimmy那张是什么年代的地图啊 竟然把苏州河称作吴淞江…

    话说 我大学时候每周都要坐车经过jimmy的家…
    博主 对 twinsface 的回复: 2009-05-25 11:16:02
    最新的谷歌地图

欢迎您,新朋友,感谢参与互动!欢迎您 {{author}},您在本站有{{commentsCount}}条评论